许可相对人名称 |
江油市彦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91510781579625658R |
工商注册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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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结构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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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登记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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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证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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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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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|
严旭明 |
违法行为类型 |
违反税收管理 |
违法事实 |
2013年5月1日至今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|
处罚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: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,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 |
处罚类别 |
罚款 |
处罚内容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,决定罚款2000.00元.以上应缴款项共计2000.00元。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江油市税务局缴纳入库。到期不缴纳罚款,我局(所)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一条第(一)项规定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. |
处罚金额(万元) |
0.2 |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|
0 |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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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决定日期 |
2020/03/04 |
处罚有效期 |
2021/03/03 |
公示截止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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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机关 |
国家税务总局江油市税务局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
江油税太 罚 〔2020〕 2 号 |
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11510681MB1549476K |
备注 |
一般程序处罚 |